内容简介: 凡例 一、编纂原则: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,客观记述山后村自然环境和社会发展的历程。 二、记述范围:除建置沿革外,以2010年山后村域为范围。 三、断限:上限根据现存史料,力求追溯到事物之发端;下限至2010年底,个别延伸到 2012年。 四、纪年:民国以前历史纪年,一般用汉字括注公元纪年,如清光绪元年(1875);民国 纪年括注公元纪年,如民国2年(1913)。但表格中有的仅书写公元纪年,如同治元年直 接写作1862年。本志中“解放前”、“解放后”,以1949年5月5日萧山解放为界;“建国 前”、“建国后”,以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界。 五、计量单位:尊重历史,沿用当时的计量单位。 六、统计数字:一般都用阿拉伯数字表述。主要采自镇、村档案。 七、名称:组织机构、社会团体等,一般都不加引号。单位名称均系当时名称;地名,除 必要时用历史名称外,均用今地名。 八、人名:宗谱记载的人名,以宗谱世系表、行传记载为准;会议记录、广播稿、镇党委 和镇政府等文件涉及同一人,因方言音近而文字有异者,除直接引用原文外,按其宗谱或 户口册记载为准。 九、简称:志书中凡使用简称的,首次出现写全称并注明简称,如村民委员会,简称村 委会;村党支部(村总支、村党委)、村委会,合称村两委会;村党支部(村总支、村党委)、村 委会、村经济合作社,合称村三委会;中国共产党各级地方组织,分别简称大队党支部、村 党支部、村党总支、村党委(以上专指山后)、公社党委、乡党委、镇党委(以上专指义桥)、 县委、市委、区委(以上专指萧山)、杭州市委、省委;各级地方人民政府,分别简称乡政府、 镇政府(以上专指义桥)、区政府、县政府、市政府(以上专指萧山)、杭州市政府、省政府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各级地方组织,分别简称为大队团支部、大队团总支、村团总支(以 上专指山后)、公社团委、乡团委、镇团委(以上专指义桥)、县团委、市团委、区团委(以上 专指萧山)。各企业名称多有变化,如上光厂,即义桥印刷品上光厂、萧山印刷上光厂;罗 帽厂,即萧山罗帽三厂,档案又作螺帽厂;制线厂,即义桥制线厂,档案又作饼线厂;铸造 厂,即义桥铸造厂。小围垦,即西江塘外鲤鱼沙围垦(或称外江围垦、围垦)。村会议记录 没有载明会议名称的,用村会议表述。 十、资料来源:采用随文注明出处,字体用新五号楷体。其中,采自杭州市、萧山区、义 桥镇、山后村档案馆(室),分别予以注明杭州市档案馆、区档案(或原件藏区档案馆)、镇 档案、村档案;义桥镇(公社、乡)广播站广播稿,简称广播稿;村会议记录,简称会议记录; 萧山县志编纂委员会编《萧山县志》,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,简称1987年版《萧山 县志》;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编《萧山市志》第一至第三册,浙江人民出版 社2013年出版,简称《萧山市志》;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(萧山市地方志 编纂委员会办公室、萧山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)编1986—2011年历年《萧山年 鉴》,简称《萧山年鉴》(本志采用的是光盘数据);《义桥镇志》编纂委员会编《义桥镇志》, 方志出版社2005年出版,简称《义桥镇志》。2009年《孔氏砾山宗谱》,一般简称宗谱。引 用文献(会议记录、档案、广播稿等)字迹不清者用“口”表示。村志撰写过程中,采访资 料,注明为采访稿。 十一、注释:采用随文注释,包括引用的原始文献,字体用新五号楷体字,随文编排。 撰者认为对反映村域变迁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原始文献(包括合同、协议书以及村党支 部、村委会制订的办法等),除部分收录在第十五章外,其余采取两种形式收录在相应章 中:一是用五号仿宋字,一般编排在相应位置;二是用小五号楷体编排在相应的记事之后。 村志撰者的一些考证或对某一方面需特别陈述者或注解,采用“按”的形式,字体亦用新 五号楷体字,随文编排。此外,本志记述某一事物过程,涉及到一些人名,视情采用☆代 替,而没有直书其名。 十二、参考文献:本志引用的文献,其作者、书名、出版单位与时间(刊本时间)等,专 列主要参考文献及其版本于志末。
内容时限: -2010
出版时间: 2013年0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