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澳县司法行政志

南澳县司法行政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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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绍

内容简介: 一、本志是一本贯通解放前后的司法行政志,是第一次比较系统记述汕头市南澳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历史书。除概述和重要纪事外,全书共设机构设置与演革、法制宣传、法律服务、公证业、人民调解与刑解教管理和司法行政队伍等六章,下设节、目。各章节、目等都坚持略古详今的原则,按内容的属性分门别类,横排纵述的形式表达。

出版时间: 2006年08月

目录

封面
南澳县司法行政志
编纂人员
序一
序二
凡例
图片
-- 一九八八年,原司法部副邵长蔡诚(右一)一行莅岛考察,原县委书记柯仕奇(后排右一)、原县长章 振贵(左一)陪同考察。图为蔡副部长一行在深澳『招兵树』前合影
-- 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二日,省司法厅杨日华副厅长(中)在汕头市司法局局长陈锡镇(右)陪同下莅南澳县司法局考察指导工作图为南澳县司法局局长余为宏(左)陪同上级领导在青澳湾
-- 汕头市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蔡宗泽(右一)莅岛关心司法干警,和司法局干警亲切交淡。
-- 二○○四年七月二十一日,省法学会会长(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)王骏(左二)、专职副会长朱占同(左三)在市原人大副主任马光辉(右三)、市司法局局长陈锡镇(左一)陪同下莅岛指导工作
-- 二○○二年六月十二至十三日,汕头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南澳县青澳海湾宾馆召开
-- 二○○五年一月二十七日,南澳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局会议室召开。县领导李培宏、蔡典初、郑珊及党政办副主任余顺发、政法委副书记陈璋柳、人大法工委主任柯老尾参加了会议及活动
-- 章水正同志一九八三年十二月至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任县司法局局长。
-- 黄俊福同志一九九六年三月至二○○一年二月任县司法局局长
-- 一九八九年一月,南澳县司法局举办办公楼落成揭牌搬迁仪式,原县政法委副书记柯汉深、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来和为司法局揭牌
-- 林洽英同志(中)1981年4月至1983年3月任县司法局局长
-- 张化生同志(右)1993年1月至1996年3月任县司法局局长
-- 余为宏同志(左)2n01年12月至现在任县司法局局长
-- 南澳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全民普浩教育。上图为1980年3月,汕头市普法验收组到南澳检查验收“一五”普法情况,受到热烈欢迎。右图为1998年11月组织首届农村法律知识竞赛场景
-- “四五”普法以来,南澳县认真规划,狠抓落实,被评为省先进单位
-- 配合中心,结合渔农盐村实际,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:宣传车广播宣传、绘制画板巡回展览、印制画刊在码头港口张挂、举办灯谜会猜、文艺晚会、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等,深受群众欢迎。
-- 南澳县历来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普法的重点来抓,寓法制教育于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之中,效果明显
-- 2003年12月18日,县召开“南澳县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会”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典初、吴惠銮参加了会议。
-- 南澳县认真践行法律服务职责,设立联系工作点,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。图为公证员和律师在法律服务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答问题,提供法律援助。
-- 南澳县司法局十分重视自身建设和基层司法所建设,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
目录
第一章 概述
第二章 司法行政机构的设置与沿革
-- 第一节 南澳县司法行政机构的设置与沿革
---- 南澳县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前的时期
---- 南澳县司法行政机构建立后的时期
-- 第二节 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的设置与沿革
第三章 法制宣传教育
-- 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的设立与职能
-- 第二节 法制宣传工作
---- 明清时期的法制宣传
---- 民国时期的法制宣传
---- 建国后的法制宣传
-- 第三节 基层的法制宣传
-- 第四节 普及法律常识教育
---- 普法、普法任务、普法对象与普法主要内容
---- 普法教育的主要做法
---- 普法教育的主要收效
---- 普及法律常识工作
第四章 法律服务
-- 第一节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
---- 律师制度概说
---- 律师资格的取得与律师执业
---- 律师体制与律师执业机构
---- 南澳县律师事务所业务
-- 第二节 基层法律服务
---- 基层法律服务的建立与发展
---- 基层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、收费和法律工作者的基本要求
----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
-- 第三节 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与法律服务专线电话
---- 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电话
---- “148”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
-- 第四节 法律援助工作
---- 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
---- 法律援助制度的产生
---- 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
---- 法律援助的范围
---- 法律援助的形式
---- 申请法律援助承办程序
---- 法律援助工作
第五章 公证业
--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公证业
--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公证业
-- 第三节 公证机构的性质、公证员的任用与公证员资格的取得
---- 公证机构的性质
---- 公证员的任用与公证员资格取得
-- 第四节 公证业务范围、公证程序及公证收费
---- 公证业务范围
---- 公证程序
---- 公证收费
-- 第五节 国内公证与涉外公证
---- 国内公证
---- 涉外公证
---- 县公证业务发展采取的措施
第六章 人民调解与刑释解教管理
-- 第一节 人民调解组织的建立与发展
----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调解
----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调解
--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性质、作用与任务
---- 人民调解的性质
---- 人民调解的作用
---- 人民调解的任务
-- 第三节 人民调解组织形式、工作方针及工作原则
---- 人民调解组织形式
---- 人民调解工作的方针,原则与调解业务受理范围及民间纠纷处理
-- 第四节 人民调解工作
---- 调解纠纷
---- 整顿调解组织,建立健全调解制度
---- 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干部
-- 第五节 刑释解教工作的管理
---- 刑释解教工作机构建立的前后
---- 刑释解教工作机构的主要任务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
---- 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
第七章 司法行政队伍
-- 第一节 南澳县司法行政队伍的原状与发展
---- 县公证处队伍
---- 县律师队伍
---- 乡镇司法行政队伍
-- 第二节 管理与教育、培训与提高
---- 管理与教育
---- 培训与提高
第八章 重要记事
编后语
版权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