松阳金石志

松阳金石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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介绍

内容简介: 凡例 一、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,是史学、文字学、书法学的重要分支。 金石学著述以其专业性和特殊性自成体例,与方志的编纂有很大的区别, 它注重于铭文的著录和考证,以证经补史为研究目的,如《两浙金石志》 《括苍金石志》等。本书仿古例编纂,故名《松阳金石志》。 二、《松阳金石志》收录松阳历代金石铭文总计350余种,年代下限至 民国(1949年.10月1日前),上限不拘。 三、所录金石按碑记、摩崖石刻、墓志铭、铭文、通济堰及堰头村石 刻分类排序。所收录的各种碑刻、神道碑归碑记类;题刻于固定岩体上的 文字归摩崖题刻类;墓志、圹志、墓表、寿藏记、墓碣、塔墓铭、买地券 等归墓志铭类;钟铭、塔砖、墓砖及具有一定史料价值的各种短小铭文、 题刻归铭文类;通济堰及堰头村石刻另归一类。每一分类中以朝代之先后 排序,凡年月泐失者,根据内容判断其大致年代,列于相应朝代末尾,朝 代不详者列各分类之后,以俟后考。 四、本书著录之金石,包括松阳县行政区域内之现存的金石铭文及史 料记载文字。堰头村1963年前属松阳县行政管辖,故凡有通济堰及堰头村 碑记、墓志悉收入历代《松阳县志》,本志亦录入。 五、凡能访得的有一定史料价值的碑刻、钟铭、砖铭、旧拓本等以及 相关旧籍文献,均予以收录。著录金石以亲自摹拓、拍照为主,据旧籍文 献、旧拓本、旧照片著录者必注明出处。 六、本书原则上以标准简化字录入,俗字、古体字、异体字、缺笔字 一律予以改正。保留部分不常用的古体字、繁体字、异体字。所录释文采 用宋体字释录,篇名用黑体字,按语和附录则用楷体字,以便与碑文区别。 释文中所用大、小写汉字数码,仍如其旧,不加修改。 七、凡录金石铭文俱录全篇,后附按语,简要说明年代、尺寸、形制、 行格、书体、存藏地点及状况等。文中有明显歧出的,则摭拾相关文献加 以考订或存疑,并对撰文、书丹、题额等主要人物尽可能给予简要介绍。 八、碑之高广,字径大小,皆以厘米标注。篆书、隶书及榜书大字以 长乘宽标注。旧籍文献史料著录,而原碑石已佚,拓片无存者,仍以旧制 尺寸(工部营造尺)注之,不予更改。碑石尚存者,改以厘米标注,碑高标 注尺寸不含碑插。摩崖石刻以面积标注。 九、凡方志、文集、家谱等文献史料中收录之金石铭文,都予以校对, 异处以原刻铭文为准,原刻脱失字样,则按相关文献补入,补字加阴影, 并在附记中说明所补文献名及卷次。无以可补之字,用符号“口”代之, 字数不详之处以“上缺”、“下缺”代之。 十、所定篇名,原则上以碑版标题为名。碑版标题残缺、同名及易混 淆者,略加增改。已佚及存佚不详之金石,凡方志、文集、家谱等文献史 料收录者从之,篇目繁冗者改之。余皆编者所加。 十一、凡遇庙讳、御名、圣讳,均用本字。原文对农民起义所用字句 和宣扬神教信仰文字,照旧录入,以尽可能保持其原貌。

出版时间: 2016年01月

目录

封面
版权
《松阳金石志》编纂委员
总序

凡例
目录
碑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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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民国
摩崖石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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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民国
-- 年代不详
墓志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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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民国
铭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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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三国 晋
-- 南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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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民国
-- 年代不详
通济堰暨堰头村碑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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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 民国
松阳金石存藏地及相关人物一览表
主要参考文献
后记